淮安局注重“四个结合”整治装饰装修行业合同条款

13.11.2015  18:37


  为了规范装饰装修行业市场秩序,构建健康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流通领域住宅装饰装修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淮安局采取多项措施,规范装饰装修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确保流通领域住宅装饰装修行业执法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顺利开展。在整治活动中该局着力注重“四个结合”:
  一是整治活动与提高合同监管业务素质相结合。及时召开装饰装修行业合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组织全市工商系统人员集中学习省局文件精神,开展研讨、点评案例、剖解难点,共同提高合同监管业务能力。同时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使大家意识到开展装饰装修行业合同专项整治行动,是强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构建放心消费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是整治活动与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相结合。该局以经济户口为依托,由市场监督管理人员深入辖区,对装饰装修行业的专业批发市场、网络销售平台、专业商场(大卖场)以及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各类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状况,采集装饰装修合同样本,及时填写《住宅装饰装修经营主体统计表》,建立专业批发市场、专业商场(大卖场)和网络销售平台等经营主体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整治活动与推广合同格式示范文本相结合。整治中,该局把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与推广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同时进行,建立健全合同监管的长效机制。以文件的形式及时下发了《关于推广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和使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江苏省家庭装饰工程合同》、《江苏省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四是整治活动与增强消费者法律意识相结合。该局认真研究和归纳了装饰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点评,详细归纳出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违法定性,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微信等形式提醒市民规避风险,对合同中出现的“霸王条款”理直气壮地说“不”。截至11月13日,全市共检查装饰装修经营单位130余家,检查各类装饰装修合同格式文本200余份,发现问题条款10余条。对于发现的问题,该局及时约谈了相关经营单位,责令进行整改。对于限期不整改的经营者,将依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违法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