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江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3月8日,省政府在镇江丹阳市召开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向面上推开,确保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丹阳探新路
3月8日上午,在丹阳吕城镇大荆村村民徐荣力家中,他开心地告诉记者,“家里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直接接到家里,污水再也不会到处乱倒,家门口的这条河原来天气一热就有臭味,现在水清鱼肥,没事我钓钓鱼,生活可美了!”
吕城镇党委书记崔晓俊介绍说,大荆村现有住户93户,人口约250人,从2017年开始,大荆村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投资约99万元。“把原有砖砌的化粪池全部挖出,换上三格式玻璃钢化粪池,彻底杜绝渗漏现象,厨房出来的油污水我们也装了隔油隔渣井,只要有污水排出来全部进入管网,污水应收尽收,然后进入终端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污水全部达标排放。”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丹阳市委书记黄春年介绍,2016年,丹阳被省住建厅列为首批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当地出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采用市场化运作、项目总承包形式,委托专业化公司负责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截至去年底,累计完成投资2.7亿元,388个村庄中已有250个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完成污水管道敷设662公里,日处理污水规模达3800吨。
丹阳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胡国庆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环节多,原来经常会出现治理设施没法正常运行,多家单位推诿扯皮现象。丹阳结合多地经验,最终采用项目总承包的形式,通过招标委托专业化的公司负责整个项目20年的设计、施工、运维,然后通过资金发放作为抓手,建设费用和运维费用与每年考核挂钩发放,确保设施在未来20年能够稳定运行。
以浙江经验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早在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行动。多年来,浙江省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造就万千美丽乡村,为全国树立标杆,并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学习浙江经验,怎样才能学好用活?我们要学习浙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学习浙江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由易到难、由点到面,从村庄清洁行动做起,不断拓展提升水平;学习浙江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下功夫、花气力,真抓实干,真金白银投入。
在江苏,不少地区在学习借鉴浙江经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涌现一些新探索、新举措。
走进沛县沛城街道潘阁村,一幅闲适安逸、整洁有序的农家生活场景扑面而来。潘阁村每户村民配备两只垃圾桶,一只蓝色,一只红色,垃圾桶正面分别标有“可堆肥垃圾”和“其他垃圾”字样。保洁员陈艳玲正挨家挨户收运门前的垃圾,她笑着说,“自从有了这个,邻里再也不乱扔垃圾了。”
沛县副县长朱信勇介绍,2017年,沛县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截至去年底,在全县18个镇(街道、场)的188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政村覆盖率达58%。
随着“厕所革命”的深入推进,曾经卫生堪忧的农村厕所正经历一场“蝶变”。扬州市副市长刘禹同介绍,扬州连续12年将农村改厕列入市委市政府民生“1号文件”,并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
截至去年底,扬州全市农村累计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96.95万座,普及率97.1%,居苏中第一。随着无害化厕所普及率的大幅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告别“茅房靠厨房,苍蝇两头忙”的时代。
全面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今年完成70%
去年,我省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前,三年行动开局良好:全省6300个村庄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9000多个村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3.7%,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3%,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1%,建成省级美丽乡村1000多个、特色田园乡村136个。按照总体部署,今年各地各部门要完成三年行动任务70%的进度。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时云介绍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今明两年“三农”工作的硬任务。接下来,我省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地对2019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实化。省里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办法》,将适时组织开展年度评估。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推进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等工作提供规划依据。针对近期亟需建设的村庄,将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在村域内形成“一张蓝图、一本规划”,做到农房建设有依据、村庄整治有安排、村庄功能布局逐步优化。
为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国务院已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新调整的督查激励措施范围,对成效明显的县,将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我省也将对相关配套激励措施进行调整完善。同时,中央已明确将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国务院也将组织开展大检查,对措施不力的地方和单位予以批评问责。 (许海燕)
原标题: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我省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