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织就一张张严实防火网络

28.12.2016  19:37

  作为福建省委、省政府大院和省直单位安全保卫的“大管家”,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近年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消防安全监管模式,确保省直单位及中央驻闽机构机关的消防安全。

  落实责任 构建防范体系

  如今,在福建省直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逐渐增强。消防安全已经从被动整改隐患到主动查改隐患,实现了质的改变。

  福建省直机关单位部门众多,有各部、委、办、厅、局和各大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闽机构近200个厅局级单位,所属法人单位达1600多个。同时,由于建筑老旧等历史原因,省直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相对薄弱,引起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高度重视。

  福建省直机关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的省直单位创建平安活动领导小组,各厅局机关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定期将消防工作情况通报给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进一步理顺了省直机关保卫部门之间的关系,职责分工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的形式进行明确,完善了省直单位消防预案、制度、规定等建设,做到了职明责清。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也积极协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并派出专家组长期配合开展省直单位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福建省直单位及中央驻闽机构机关划分为12个片组,建立片区区域联防机制,每个片组由20多个单位组成,设立了片组督导长、督导员,制定了片组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协调片内工作,开展互帮互查活动,及时排除片内火灾隐患,并制订片组协同配合方案,做到以点带面,促进片区的平安。

  真抓实查 确保问题整改

  “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看是否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员工是否掌握消防基本常识;二查消防安全队伍建设,看志愿消防队是否成立……”

  怎么进行消防检查?查出之后怎么改?如何跟踪落实?这是一道难题。在长期的消防工作实践中,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省直单位特点,从消防宣传教育、制度、队伍、消防设施等八个方面总结出来简明易操作、朗朗上口的“八查八看”工作法。

  每次消防检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都提前下发通知,明确检查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标准、方法,部署单位前期开展自查,并且牵头组织消防、安监等部门的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系统行业每次分别抽查若干家单位,每个工作组每天检查单位都有严格规定,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检查结果只通报问题。检查结束后都发专门的通报,并抄报福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领导,点评受检单位存在的问题。

  对检查发现隐患的单位,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检查结束两天内召开隐患整改会、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成立帮扶小组,时时跟踪整改情况,整改期一结束则立即组织开展复查,确保彻底消除隐患。

  近5年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组织检查27批次,省直单位各部、委、办、厅、局机关普遍检查一遍,受检率达98%,省直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受检率达85%,中央驻闽机构受检率达80%,共排查、整改隐患1036处。

  夯实基础 打牢安全根基

  今年11月15日,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和消防宣传月活动部署,召集了260多家省直单位及中央驻闽机构机关分管安全工作的部门领导、专(兼)职干部举办消防安全业务培训班。

  多年来,福建省政府屏山大院每年以“119消防日”“防灾减灾宣传日”等为节点坚持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举办消防培训讲座、熟悉固定消防设施使用、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保卫处负责人介绍,每次消防会议和培训活动组织都很严密,会前签到、会中检查会场纪律、会后抽检是否提前离场,如果发现有单位没参加培训或提前离场,则将情况汇报其单位主要领导,重新参加培训或补课。正是基于如此严格的要求,使得省直单位人员认识到消防会议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显著提升,还带动了省直单位纷纷效仿。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还与公安消防总队通过政务网、微信平台等手段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从源头上把关,将火灾隐患消灭在“第一道防线”。多年来,他们正是一如既往坚持这样的标准和要求,才织就了一张张严实细致的防火网络,确保了福建省直单位和中央驻闽机构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