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部署推进水费工作

25.03.2016  18:44

3月23日,省水利厅在南京召开会议,总结“十二五”及2015年度水费工作,部署“十三五”及2016年度水费工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郑在洲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在洲对“十二五”全省水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水费征收管理工作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对水费征收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提高。二是水费征收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有了强化。三是水费征收的方式有了较大的改进。四是水价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有了推进。五是水费征收管理的组织与协调机制有了加强。

针对2016年水费工作,郑在洲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水费工作放在地区水利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水利行业规划统筹考虑,列入年度水利重点任务的考核指标。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今年省厅将联合省物价局,对全省水价执行情况和水费征收情况开展督查,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三是加强水价研究。根据省水利厅与省物价局关于江苏省“十三五”水价改革方案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结构性调整”的会商意见,今年将出台“江苏省十三五水价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我省水价改革工作。四是加强日常工作。继续抓好水费征收的信息统计工作,督促水费管理单位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推进计量设施的安装到位,促进水费征收各环节的标准化透明化。五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同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把水费管理工作做得更扎实,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据了解,2015年全省实收水费6.01亿元,首次突破6亿元,其中农业水费2.79亿元,非农业水费3.22亿元,农业与非农业水费均有所增长。

会议还邀请了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黄涛珍教授作水价改革专题讲座。南京、苏州、盐城、扬州、宿迁等市水利(务)局作交流发言。

各省辖市、昆山、泰兴、沭阳等市(县)水利(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厅财审处、产业中心(科教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夏晶  产业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