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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2.2020  09:50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在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的同时,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近日,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海口某水产品有限公司等3被告单位、欧某某等9被告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提起公诉。

  办理该案的三级检察官范璞

  经审查查明

  2009年至2019年间,海口某水产品有限公司等3被告单位、欧某某等9被告人,明知绿海龟、玳瑁等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为牟利,在海南省海口市长期非法收购渔民猎捕的绿海龟、玳瑁等珍贵、濒危海洋动物,委托被告单位海南某物流公司通过航空运输,出售给湖南怀化某海洋世界管理有限公司等20余单位、江苏徐州个体商户王某某等70余人(均另案处理)。

涉案绿海龟

涉案绿海龟

  其间,被告单位海口某水产品有限公司、海口某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某物流公司、被告人欧某某等人共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绿海龟、玳瑁等500余只,价值人民币计4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此案由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侦办,公安部挂牌督办,是目前徐州市查获涉案海洋动物数量最多、价值最大的一起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