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圳两地加快全民阅读立法步伐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日前从深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在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原则通过后,目前已提交深圳市人大审议。而11月24日,在湖北省召开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对《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进行了审议并原则通过。这些举措正在显示——全民阅读地方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的脚步正在加快。
记者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经过约50次修改,深圳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组织了多次专家座谈。专家们评价说,该条例的立意和起点很高,希望能够尽快推出,为全国全民阅读立法提供深圳样本。条例涉及的内容包括阅读设施规划建设、阅读资源保障、阅读推广制度、未成年人阅读指导服务、全民阅读保障等方面。条例明确了政府和公共机构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职责,对市民和社会组织的阅读活动予以引导、鼓励和支持,发挥市民在阅读中的主体作用,政府与社会各界协同提供全民阅读服务,共同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条例确定,深圳读书月为全民阅读法定节日。
《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全面阐述了立法宗旨、目的、原则、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了全民阅读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机制;围绕建立健全全民阅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规范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的流程与内容。
《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结合湖北特色,从法律层面规定了依法推进“书香荆楚·文化湖北”“书香企业”“青年书香号”“书香家庭”等阅读品牌建设;二是区别于仅在“4·23”世界读书日期间开展全民阅读专项活动的惯例,该《办法》增设了孔子诞辰日(9月28日)作为特殊活动日,既突出了中国特色,又丰富了全民阅读活动。专家评价说,该《办法》的出台,对于促进全民阅读公共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大有裨益。
编后:
今年两会上,“倡导全民阅读”被历史性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闻出版界全国政协委员更是呼吁加快推进全民阅读立法工作。我们高兴地看到,这些建言已有了实质性推进。继11月27日江苏省出台全国首个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后,湖北省、深圳市政府部门日前也已通过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或办法。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地方先行先试,打造全民阅读立法地方样本,将为其他地方加快行动步伐提供可贵借鉴,这些举动将有力推动全民阅读整体纳入法制化轨道,最终内化为社会精神文明的一股无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