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精准化管理

19.01.2015  10:46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实现预算“编制、执行、核算”一体化目标,海安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精准化管理。 

   一是设置预算执行对照表。 为满足部门决算公开及会计核算一体化的要求,预算执行按支出类型和经济科目编制了与年初预算项目对照表,分项目核算到明细。 

   二是调低授权支付额度。 授权额度由原来按不超过日常公用经费定额的30%下达,调整为20%,且总额控制在1万元限额内,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及公务消费监管一体化改革。 

   三是注重支出的均衡性。 基本支出按序时进度支付,项目支出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当年支出预算执行率不得低于92%。 

    四是强调对账工作。 各单位要按月对账,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对账单;每季后15日内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收支月报表。 

    五是严肃财经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顶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不得虚假列支,不得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改变预算支出用途。如在违反规定的,将依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