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沛县“三化”推进法律援助站(点)标准化建设

20.04.2017  19:18

沛县司法局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建设和工作规范》要求,查漏补缺,通过“三化”工作模式推进全县法律援助站(点)标准化建设。     

一是站点设置合理化。 合理科学地设置法律援助站点,全县各个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同时在县社保局、总工会、武装部、妇联、残联、老龄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解决城区群众的法律援助问题,扩大基层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县法律援助不留死角。目前,全县已有法律援助站25个,法律援助联络站人员86名,法律援助联系点381个,法律援助志愿者362人,形成辐射全县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二是服务站点温情化。 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接待窗口建设。在临街、中心广场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专门接待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统一服务标识;设立公示栏,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窗口服务功能、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好五个窗口。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始终做到“三声、三心、三个一”,也就是“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努力做到“有案必援,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三是案件受理快捷化。 借助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批,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在人口较多的小区、敬老院等地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代办点;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行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为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对象发放法律援助卡,对持卡人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开通“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农村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邻权、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和其他人身损害,以及家庭暴力等法律援助事项即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