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制定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

18.08.2017  21:22
        为规范农作物生产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和行为,科学鉴定农业生产事故的原因,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根据省农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武进区农业发展情况,制定下发了《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17年8月16日起施行。
        本办法所称技术鉴定是指农作物在田间生产及动物在饲养管理过程中,因使用种子、农药、肥料种苗、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或者栽培、饲养、环境等原因,导致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明显影响,有关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或损失程度存在分歧,为确定事故原因或损失程度而申请或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田间等现场技术鉴定和室内技术鉴定活动。技术鉴定由接受申请的区农业局组织专家鉴定组开展工作,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组由技术鉴定所涉及作物的种子、栽培、植保、土肥以及园艺、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水产、气象、农业管理、农资管理、环保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完成技术鉴定工作后,专家鉴定组制作技术鉴定书。
        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生产事故技术鉴定实施办法的实施,将极大保护全区种植养殖户的合法权益,提高本区农业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