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个月5次抢劫未成年人获刑14年

20.08.2015  18:02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用恐吓的方式连续抢劫了5名未成年人的财物,近日,王某被江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我是外面混的”、“我后面还跟着一帮混混、小兄弟”、“不给就会挨打”……没有正当职业的王某盯上了好欺负的未成年人,从去年11月7日至12月5日,屡次在路上碰到12岁至13岁的未成年人时,便骗到公园、江滩等偏僻的地方,以胁迫的方式抢得对方的手机和财物。

  5次抢劫,王某共抢得三星手机两部、iPad5平板电脑1部、小米3手机1部、iPhone4S手机1部、华为荣耀手机1部,以及几十元现金、2张IC卡。

  去年12月8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近日,江岸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语言,以胁迫的手段,多次劫取未成年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决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记者林慧婕)

  原标题:男子一个月5次抢劫未成年人获刑14年

  稿源:中新网

  作者:林慧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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