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条职业禁语为检察人员划红线

29.03.2017  12:48

  本报讯(通讯员疏银露实习生朱慧敏)“你已经犯了XX罪,现在交代你的犯罪事实。”“这是上级的意思,你们去上面反映,跟我说没用。”“是你懂法律还是我懂法律?”……以往个别检察干警办案时可能会随口这么一说,但是,本月起,随着《江苏省检察人员职业禁语》的下发,这些随口一说成为全省检察人员的职业禁语。

  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唐元高介绍,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效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但也发现个别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用语不规范、不文明,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为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省检察院在广泛调研和征集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禁语》。

  《禁语》共60条,分两大部分六个方面。第一大部分是履行职务职业禁语,包括接待来访人员职业禁语,讯问、询问职业禁语,出席庭审职业禁语,与律师交往职业禁语,与新闻媒体人员交往职业禁语。第二大部分主要是在社会交往中的职业禁语,比如“检察院干什么的,你(们)都不知道,还混什么?”“就是走个形式,给老百姓看看,我们检察院又没有那个能力真解决问题”等。当然,《禁语》两大部分六个方面的分类不是绝对的,即同样一条禁语虽然出现在某一个部分,在其他部分也要禁止使用。

  唐元高说,制定职业禁语的目的是紧紧围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制定职业禁语注重履行职务和社会交往两个重点,要求全体检察干警禁止使用违反宪法、法律和司法办案规范的语言,禁止使用违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语言,禁止使用有违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语言。在履行职务与社会交往中,不得耍特权,不得逞威风,不得显能耐,不得失身份。

  “语言是有温度的,司法语言也要防止冷暴力。检察人员职业语言是检察文化的行为表现,更是检察官职业思维的体现,检察干警言和行基本的原则应该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唐元高说。

  据悉,省检察院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制定《禁语》的意义,准确把握《禁语》的要求,严格推进《禁语》的执行,自觉养成规范文明使用语言的习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院监察部门将对《禁语》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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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