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闽出庭应诉政府信息公开案

07.12.2016  11:11

      12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奚某诉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和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副厅长李闽和国土资源部代表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李闽在庭审中表示,长期以来,我厅按照依法治国的方略,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政工作,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在土地征收还是在信息公开方面,始终秉承“依法行政、维护权益”的工作要求。与此同时,省国土资源厅也以热忱的态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也依法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应当说,今天原告提起的行政诉讼和人民法院进行的司法审查,一定程度也促进了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南京市中院认为,此次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闽出庭应诉,既体现出行政机关对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尊重,也是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为推进全省省级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