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省长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牢牢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切实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提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是依法监管、权责一致、联合惩戒、社会共治,要求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关于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监管与服务的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全省统一将事业单位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开办资金从验资审计改为确认登记。会议指出,出台这两个文件,是我省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的具体举措,标志着我省探索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迈出了制度建设的关键一步。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落地见效上下功夫,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一要坚持放管结合,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基础上,切实转变工作重心,改进监管方式,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开透明、便利高效、程序严密、责权一致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体系。二要突出“一长四多”问题治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探索创新,切实解决行政审批时限长、收费多、盖章多、中介多、材料多等问题,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三要加强中介整治,强化行政审批中介监管。推动官办、半官办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对中介服务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中介腐败”问题,完善中介监管制度,促进中介组织依法规范诚信运作。四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探索政府治理新模式。通过推进改革试点,努力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便利化,民生服务便利化,政府治理简约化,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和公信力,探索构建简约阳光便民高效的基层政府治理模式。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草案)》。会议指出,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是维系生态安全的基础性保障工作,是实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改善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要求的迫切需要。要按照《办法》规定,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新格局,加强依法防控,提高防治成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草案)》。修订后的《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调整了部分工伤认定情形,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构建了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和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框架。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制定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保证新老政策平稳过渡。
李学勇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
南京16:36 02.04.2015 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