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06.11.2014  03:27
 

11月5日下午,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读了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核心内容共168条,其中包括“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新建住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等8条强制性条文。

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顾小平表示,发展绿色建筑是一项国家战略,作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江苏总体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推进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建设绿色建筑,有利于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孙晓文参与了《标准》的起草。他向记者表示,建设绿色建筑对减少雾霾影响有间接和直接的作用。间接作用表现在绿色建筑能有效节能减耗,使用的都是环保建材,减少了建材生产过程中的排放,同时能减少建材运输过程中的碳排放。直接作用则表现在,绿色建筑门窗气密性更好,能将雾霾隔绝在室外;绿色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作业少,能减少扬尘污染;而且绿色建筑多会种植绿色植物。

人民网、新华社、中新社、中国建设报、新华日报等国家级和省市级近20家媒体记者出席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处长唐宏彬主持。

新闻发布会会场

新闻发布会会场

顾小平副厅长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

                                                                  韩俊杰 赵怀民 /文 赵怀民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