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闻出版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广新局,新华报业传媒集团、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各有关新闻出版单位:
现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新闻出版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广出办函〔2015〕3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总局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并将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此次检查的对象是2012-2014年获中央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资助的新闻出版项目和2013、2014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见附件2)。
二、省属新闻出版单位自查材料直接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县项目由各相关市(县)局负责通知并监督检查,自查材料报各市及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各市及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请各单位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自查情况表》一式两份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512室,并完成网上系统的项目进展情况填报。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 www.jsxwcbj.gov.cn )政务公告栏内下载。
附件:1.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新闻出版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2.检查项目名单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0月20日
(联系人:高强 电话:025-83373067,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512室 邮编:210009)
附件:
附件1:总局关于开展新闻出版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附件1(续):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自查情况表.xls
附件2:检查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