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摩托车酒驾第一人被刑拘

19.01.2015  10:56

 

 

2015年1月1日晚,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新建路行驶时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事后被查明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334.22mg/100ml,成为2015年第一个因酒驾被刑拘的人。

 

当天晚上9:00左右,家住靖城街道的孙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靖江市新建路由北向南行至上海永久电动车店门前路段时,与停放在该处的欧派牌电动自行车碰撞,致电动自行车受损。市交巡警大队在处警过程中发现孙某满身酒气,步伐不稳,遂怀疑其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将其带至市中医院抽取血样,后经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理化检验孙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34.2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日前,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市交巡警大队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酒驾可能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生命危险,还将面临着刑罚。驾驶员们应时刻牢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