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旅行社服务两“国标”公开征求意见

09.12.2014  10:05

        出门旅游最重要的是舒适。记者昨获悉,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的《旅行社服务通则》国家标准、《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已完成报批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新“国标”中明确规定,旅行社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应标明餐饮、住宿、娱乐、行程、交通工具、目的地注意事项等各项出游相关要素,使旅游产品的内容对游客做到完全透明化。

  外出旅游

  吃啥、住啥、玩啥都要标明

   记者在两项“国标”的报批稿中发现,新“国标”在“产品要求”一项中提出:旅行社在向旅游者或零售商发布产品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详细说明产品应具备的要素。

   产品说明书应包括:线路行程;所采用的交通工具及标准;住宿、会议(如有)地点、规格及标准;餐饮标准及次数;娱乐安排;产品价格、价格包含及不包含的内容、产品价格的限制条件(如报价的有效时段、人数限制、成人价、儿童价等);游览时间及季节差异;旅游目的地资讯介绍及注意事项;针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投诉电话。

  遇到纠纷

  应签备忘录,约定后续处理

   新“国标”报批稿提出,团队进行过程中,如旅行社与旅游者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妥善处理。如暂时无法达成协议的,旅行社应与消费者签署事件备忘录,对争议的产生、双方确定及未确定的事宜进行描述,并约定后续处理时间。避免旅游者因为争议而滞留或拒绝后续服务。

   旅行社导游、领队不应以任何借口脱离团队,中断提供旅游服务,损害旅游者权益。此外,由于近年来中国游客境外旅游时不文明现象频发,在《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中还专门提到,领队在旅游途中应劝谕引导旅游者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扬州落地

  遇争议千万不要维权过当

   “目前不少旅行社的产品说明书上,都能标注线路、交通工具、住宿的规格标准等。”中国国旅江苏扬州分公司副总吴军告诉记者,自从去年旅游法实施之后,目前各家的旅游线路产品和行程表上都注明了这些。有些大团甚至连菜单都标上了。

   吴军认为,对于旅行社与旅游者间发生争议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双方签署事件备忘录的做法很好。吴军表示,组团出游遇到纠纷时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如拒绝登机、登船、中断旅行,这样将使自己的损失扩大,属于维权过当,扩大部分的损失将不会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