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三类人员可设立家庭病床

23.06.2015  15:10

  中国江苏网6月23日讯 (记者瑞琳)随着老龄化社会到来,居家护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初市“两会”期间,孙建成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推进我市居家护理的议案”。记者日前从市人大获悉,市人社局对议案作出答复。答复透露,下半年,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将纳入家庭病床范围,切实解决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参保职工的就医难问题。

  “随着高龄老人增多,生活起居需他人照顾者日渐增多。需要在居住地得到专业护理人员定期性的照顾,即居家护理。”孙建成等建议,进一步科学制定和完善医保制度,将居家护理更多项目列入医保,并培养合格的居家护理人员。

  市人社局在答复中透露,将推动全市落实职工医保家庭病床制度。据悉,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参保职工可申请设立家庭病床,并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目前,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为: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致肢体肌力在3级及以下者;骨折牵引固定需卧床治疗者;恶性肿瘤晚期且行动不便者。去年我市家庭病床申请数达3136人次,医疗总费用支出732.29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63.38万元。目前,市区已有中医院、东方医院、文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家庭病床服务定点医疗机构。今年下半年,将会同市卫计委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家庭病床范围,切实解决参保职工的就医难问题。

  提高社区居家养老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促进居家养老的重要途径。市人社局在答复中透露,鼓励现有的家庭服务机构和各类培训基地围绕家庭服务业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吸纳优秀人才,建设师资队伍,充实培训内容,围绕市场需求和企业要求开展养老护理、病患陪护等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满足从业人员多样化的培训需求。

  此外,我市推进养老护理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逐步推行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的制度,鼓励家庭服务企业、机构有计划地从大中专院校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服务队伍中,改善和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结构,提高技术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