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去年发放物价补贴8000万

01.02.2015  19:21

   10个省辖市共发放补贴21次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1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去年我省以省辖市为单位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1次,合计发放价格补贴资金8026万元,确保了低收入困难人群的生活质量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去年我省物价温和走低,全年平均上涨2.2%,单月同比涨幅没有一次上涨超过3%,但13个省辖市仍发放物价补贴21次,这是为何?省物价局综合处处长许伟解释说,这体现出我省在实施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上的“高标准严要求”,不仅启动临界条件更低、补贴标准更高,而且发放更加灵活。过去发放物价补贴的启动条件是全省物价单月同比涨幅超过3%,而后全省统一发放,按照这一“老规矩”,去年全年物价补贴都不够条件发放,而事实上全省各地物价水平不一,“火箭蛋”、“姜你军”等都曾很闹心,所以,自去年7月起,我省对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及时修改并加以实施,原机制规定的‘以省或省辖市为单位’被明确为“以省辖市为单位”, “按月计算物价涨幅、按月发放补贴”也不再是“原则上”的要求,而是必须照做的“硬杠杠”,且当物价月度同比涨幅超过5%时,价格补贴标准还将增加50%。这样一来,只要省辖市的物价月涨幅触及3%的“红线”,物价补贴就开始发放。如,去年1月、2月,南京物价涨幅分别达到3.4%、3.2%,该市就两次发放物价补贴合计1253万元。

  统计显示,去年,我省共有10个省辖市发放了物价补贴,其中,次数最多的是苏州和连云港市,均为4次,苏州发放的物价补贴1857万元,全省最多,淮安发放了3次,南京、泰州、宿迁各发放2次,无锡、南通、盐城、镇江均为1次,徐州、常州、扬州未启动。按规定,我省物价补贴的适用对象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市低保标准或农村低保标准的1/12。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吉强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