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中求进 改革创新 2014年江苏财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5.01.2015  11:11

  2014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进、改、创”核心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省财政运行健康平稳,财政改革成效明显,财政工作气象一新。

   财政运行健康高效,政府治理财政基础更加稳固。 坚持稳字当头,对财政运行情况考核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和安全。2014年全省财政收支始终稳定在预期的合理区间,有力保障了省委、省政府各项任务推进。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33.14亿元,增长10.12%;税收占比达83.04%,创金融危机以来历史新高。全省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6.48亿元,增长8.57%。认真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首次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成功发行 174亿元债券。向社会公开推出首批15个总投资达875亿元的PPP模式试点项目,9个项目列入国家首批示范,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均占全国三分之一。

   财政调控积极精准,增进率先发展动力更有成效。 坚持稳中求进,把财政资源聚焦调整经济结构、区域协调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优化生态环境等方面。省级财政调整安排233亿元专项资金,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的三大类18项经济政策落地。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33万户,试点以来累计减税超320亿元,全面落实国务院新出台的各项减税清费政策。省级“八项工程”、“十项举措”支出超过800亿元,支出进度达99%。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投入超过百亿,落实超过40亿元鼓励科技创新。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保障,省级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80%,全省各级财政对社保、医疗、教育等支持、补助标准继续提高。实施精准扶贫,新增10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提高到15亿元,建立双向补偿的区域间横向转移支付机制。省财政继续加大对苏北发展六大关键工程、苏中融合发展特色发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沿海开发六大行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积极推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复制相关政策。3个港口纳入上海洋山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苏州工业园区贸易多元化试点政策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复。

   财政改革全面深化,现代财政制度构建路径更加清晰。 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多个市、县先后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文件及配套制度。全面实施新一轮省对市县分税制财政体制:出台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省与市县间收入分配关系,2014年省级财力下倾增加约90亿元;配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垂管改革,及时调整经费、资产、财务等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政府性基金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使用机制。继续扩大省级国有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提交省人代会审议。进一步改革财政资金分配和支持方式:取消省级出台的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政。推进专项资金实现因素法分配。对竞争性领域采取财政支持搭建信用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第三方担保等市场手段改革财政支持方式。继续完善“资金改基金”运作模式,省级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总量达54.9亿元。种业基金、文化基金等得到国家支持,成为部、省、企业合作的基金。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小、涉农、涉科”信贷的直接奖励改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力度继续加大:整合设立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40亿元,整合商务发展、养老等部门内部资金约53亿元。将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引导资金等50多项资金整合下达,规模较上年增长50%。一些市县也在资金整合上加大了力度。改革转移支付办法:适时动态调整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结果,并与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2014年省对市县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转移性支出超2000亿元,其中向苏北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性支出超1000亿元。转移支付结构进一步优化,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达到44.3%。研究探索地方税体系: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合理确定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我省适用税率。

   财政管理创优创新,推动政风作风更加严实。 坚持推进财政管理机制和工作举措创新,健全制度规范、从严管理约束,实实在在改进财政部门政风作风。依法理财进一步规范:我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经验被财政部在全国推广。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向社会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省级全文公开了预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政府预算首次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除涉密部门外,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管理效能继续提升: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等成功上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全省全覆盖。出台《省直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严肃项目概算。就地就近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六成以上乡镇财政所建成省级规范化财政所。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近60%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扩至38个。启动实施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项目。严肃财经纪律:依托财政“大监督”机制,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督办并查处了一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出台并严格实行《江苏省财政厅财政监督约谈办法》。继续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差旅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财政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驻厅纪检组监督责任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