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2015年市区尊老金开始申报

05.03.2015  11:49

      昨天上午,市民政部门召开市区尊老金发放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市区(包括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尊老金申报工作于3月4日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5日。我市市区户籍且年龄在80虚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或上一年度漏报对象都可申报。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我市自2008年起,就已启动尊老金发放工作,为市区80虚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快,我市发放范围不断扩大,发放标准不断提高,惠及老年人数不断增多。仅2014年,民政部门已为市区27226名老人发放尊老金1720万元,发放人数较2013年增长4.9%。

      今年尊老金的申请时间为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5月15日,新增对象(1936年1月1日至193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以及上年度漏报对象两类老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进行登记。7月底前,民政部门将打卡发放1月—6月尊老金及上年度补发尊老金;12月底前,打卡发放今年7月—12月尊老金。其中,发放标准为:80至89岁每人每月50元;90至99岁每人每月100元;百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今年市区尊老金发放对象、标准和方式与上年相同,但信息登记手段有较大变化。据介绍,为了减轻基层负担,提高信息录入的准确性。今年起,市民政局为市区各社区(村)配发“身份证读卡器”。通过扫描,老人身份证号码将自动进入“尊老金发放管理系统”。

      此外,各辖市区的尊老金申报工作也将启动。其中,丹徒区发放标准与市区一致;丹阳市规定,凡1936年前出生,且当月满80虚岁的,方可享受尊老金待遇;句容市的发放对象为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老人,而百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扬中市的发放标准中,百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具体的发放工作,市民可以咨询当地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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