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将违法用地录入企业诚信记录

04.05.2015  10:59

      将诚信记录与经营行为挂钩,使违法用地主体付出高额违法成本,提高土地执法共管效力。市级国土部门及时汇总市域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情况,按季度将新发生违法用地涉及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录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统数据库。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许可)、资质资格认定、市场准入和评优评先以及其它公共资源分配等活动中,必须出具信用报告。对于被录入违法用地“失信”黑名单的,将根据具体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在准入上给予相应的限制。据统计,2014年以来宿迁市社会信用数据库已登记录入违法用地企业137家、个人62人。 (吴 强 张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