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务】扬州市司法局“四个一”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

30.12.2016  16:05

今年来,扬州市司法局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以“四个一”推进于协同办公平台、信息发布平台、12348网上法律服务平台、新媒体宣传平台及一体化智能平台等五大平台建设,逐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协同共享、安全可控”的信息化格局。

建立一套有效的应用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化的组织工作、管理保障、运行维护等一整套运行机制。各县(市、区)进一步明确信息化应用牵头推进部门,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具体承办人,严格执行《专网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规范。对信息化基础硬件设备及时开展评估,落实采购、更新与配套等协调保障工作,强化日常运行规范化管理。对各网络平台进行系统规划、配置、建设、升级、运行监控和日常维护。

构建一体化运作应用平台。面向公众服务,对现有的司法行政业务进行重新优化整合,着力建设以“三大多媒体应用平台(网上虚拟大厅、移动APP服务平台、微信应用平台)”“一个中心(网上法律服务中心)”“n个服务统一管理平台”建设为主体的“扬州市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业务需求,将功能应用逐步往县区、乡镇延伸。改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监督员、司法考试等一批核心业务系统,共享部门业务系统资源,实现“引导式”法律服务和网上全流程办理,同时积极推进与民政、检查、法院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

制定一套信息化应用标准。制定源头信息采集目录,出台信息采集责任清单,建立信息采集质量责任制,细化平台数据录入标准,编辑范本供应用人员对照参考,确保源头信息全面、真实、准确。选取1到2个县区推行“日报告、周例会、月研判”制度,提高月度分析研判报告质量,加强数据关联性分析,并以此为样本标准向其他县区推广。对照《政府热线服务规范》规范12348平台服务,对电话受理应答时限,呼叫接通率等项目进行明确。对 “网上法律服务中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提交的事项申请的响应答复时间及业务办理流程和时限进行固化。

培育一支专业应用队伍。明确县区级至少有1名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化日常管理应用推进工作。在业务部门挑选信息化能力水平较强的业务骨干,通过个别培训,以点带面,负责本业务条线的系统推进任务。建立起完整的岗位培训、岗位轮训、晋级培训、任职培训等,定期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更新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