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上半年发放大病患儿救助金246.84万元

14.07.2015  10:42

      7月1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上半年,宿迁市共救助贫困家庭大病患儿263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3%,发放慈善救助金额246.84万元。单人累计救助再创新高,其中,某白血病患儿最高救助金额累计达14.6万元。

      记者了解到,宿迁市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本市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

      大病患儿救治病种目前包括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除以上病种外,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医保内费用城镇患儿超过3万元、农村患儿超过2万元的,也可以申请救助。申请时,患儿监护人需在当地民政办领取并填写《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表》,经当地民政办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向县(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和病历等材料。

      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工作开展至今,已累计救助各类重大疾病患儿1454人次,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累计发放慈善救助金1155.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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