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审计局纠正一起违规送交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事项
27.11.2014 16:12
本文来源: 审计厅
11月19日,如皋市某街道将总投资1.5亿元的“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合同的相关资料送交该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进行审计,标志着该市审计局提出的审计意见与建议得到有效采纳,及时纠正了一起将政府重大工程送交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违规行为。
9月底至10月初,如皋市审计局在对该市某街道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往来款中记载:该街道某发展有限公司(融资平台)2013年借给“甲建设工程公司”2600万元,2013年10月还款600万元,至审计时还有余款2000万元未还,账目属性为该街道对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待结工程款。经深入查看,审计人员发现,甲建设工程公司2012年11月与街道签订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合同,工程合同总金额1.5亿元。随后便将此工程转包给“乙建筑工程公司”,由于乙公司因多种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导致2014年春节前发生了工人讨薪的群体上访事件。街道为尽快平息事态,将已实施结束的部分工程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结算审核,并以该中介机构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作为依据进行结算。
审计组认为,该街道的做法违反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向局领导汇报并经同意后立即向街道提出了审计意见,指出该政府投资工程交由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明显违反了国家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八条“对政府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前,审计机关应当先进行审计”之规定。要求街道应予纠正整改,并于12月底前将该工程相关资料送交如皋市固定资产审核中心进行审核,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全部置于审计机关的监管之下。
审计意见的提出与有效执行,及时纠正了被审计单位的违规做法,彰显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顾宁华)
本文来源: 审计厅
27.11.2014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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