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首次实行司法鉴定机构年度量化考核

21.03.2016  19:16

日前,镇江市司法局首次采取量化标准打分方式,启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工作,

根据《镇江市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队伍建设情况。要求平时学习不少于12次40课时,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建立执行司法鉴定人、鉴定助理年度考核制度等。二是机构管理情况。要求执行司法鉴定机构公示制度,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体讨论制度、文件归档制度、出庭信访制度等。三是规范化执业情况。要求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规定,受理司法鉴定业务,认真审查鉴定事项及材料,依法实施司法鉴定规范程序,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等。

镇江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处将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工作台账等形式,对全市七家鉴定机构逐一走访、检查,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将参照此次考核检查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年度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