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全面推开

14.02.2018  19:11

      在总结阜宁县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规范指导,面上全面推开。一是发挥政策合力。将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与农村康居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运用土地、资金政策,形成推进合力。二是建好运作载体。政府建立国有平台公司,负责宅基地退出资金的筹集与管理,及时拨付兑现建设资金,加强农民退出宅基地复垦整理,对宅基地退出形成的指标进行管理和交易。三是坚持依法自愿。对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严格按照群众申请、政府确认、签订宅基地退出协议等程序实施,确保宅基地退出程序合法,群众满意。对退出宅基地农户,倡导货币结算,激励进城入镇,允许存量置换,引导集中居住,做好托底安置,确保群众宅基地退得出,住得起新房。四是保障基本权益。对退出宅基地农户,其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中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惠农政策享有权“三项合法权益”不变。退出后在城镇购房的,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医疗、教育等权利。五是加大政策激励。对退出宅基地的农户,除给予货币补偿和安置补偿外,还给予购房补贴和安置补助;对实施镇区,实施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倾斜,对连片退出所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留一定规模给所在镇区使用。目前,该项试点已在盐城市南部、中部、北部地区全面推开,全市累计退出宅基地约2.2万户,复垦新增耕地约1.48万亩。近日,该市将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市进一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复垦还耕工作。 (盐城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