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工作 政策创新助力扶贫开发
新华报业网讯 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明确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在前期调研和多方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7月13日印发该暂行办法。
去年10月,宿迁作为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转让使用唯一试点城市,通过网上交易平台转让首期1000亩节余指标,由南京市建邺区、苏州市吴江区竞得,总成交金额5.16亿元。转让的指标全部来自西南岗地区、成子湖周边地区、涟沭结合部三大扶贫片区,转让资金将全部返还贫困地区,专项用于农民搬迁补偿安置、涉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整治、低收入农户脱贫增收、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片区帮扶项目建设等扶贫开发。目前,宿迁已累计开展节余指标流转6期,总规模7041亩,总金额约48亿元。
“以前我们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只能在当地进行,今年开始可以通过江苏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网上流转系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交易,我们已经拿出600亩左右土地放到平台,交易底价每亩51.5万元,所得由县财政专库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农业开发、耕地保护、危房改造等。”土地流出方响水县国土局副局长张志军说,增减挂钩项目受到了当地百姓的欢迎,老百姓改善居住、完善配套、提高保障标准有了更充裕的资金。
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魏成说,开展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工作,能够推进资源、资金优势互补,实现在更大范围内统筹资源配置,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我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双提升”行动的有效途径。针对其间可能出现的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提醒,各指标流出地区要理性开展流转工作,杜绝片面追求资金收益搞“运动式”拆迁;要抓紧时间制定流转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扶贫开发工作。指标流入地区要着力于布局优化和存量挖掘,不能只顾购买、不立足自身复垦,更不能囤积指标、哄抬价格,扰乱节余指标流转工作。(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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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