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明确司法拍卖处理办法 悔拍补差价恶拍可拘留

13.09.2017  09:22

  本报讯为了防止类似“天价苹果”的司法拍卖“恶作剧”再次发生,统一悔拍相关问题的处理尺度,省高院12日发布通知明确,“悔拍”者不仅要扣除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还要补齐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恶意竞拍者法院还可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责。

  省高院在通知中说,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25条第2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如果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省高院还明确,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依据民诉法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了防止误拍情况出现,省高院拟向淘宝提出司法建议,当拍品价格溢价率超过10倍时,自动弹出窗口提示竞买人注意。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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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