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上半年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4万余次

18.08.2015  14:39

  今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4万余次,涉及单位165万余家(次)、个人271万余人(次),受理查询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58.8%。其中,最高检受理查询266次,涉及单位3336家(次)、个人2074人(次),受理查询数量同比去年增加200%。

  从2006年1月1日检察机关正式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起,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建立集信息归集与录入、受理与查询、应用与反馈、异议与复核、跟踪与管理等于一体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稳定、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依托覆盖全国的“四级一体”网络体系,为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

  据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陈正云介绍,根据查询结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业主)单位可以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限制准入、取消投标资格、降低信誉分或资质等级、中止业务关系等处置,使其承担失信、违法、犯罪的代价,让“一本万利”的行贿犯罪真正成为“高风险作业”。

  进入行贿犯罪档案库也并非“一棍子打死”。最高检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单位行贿犯罪从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经过10年,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就不再向社会提供查询。对一些整改和采取预防措施有明显成效的公司企业,检察机关也可以将其表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主管部门,作为重要参考。

  陈正云说,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推动开展批量查询、网上预约查询,启动职务犯罪记录库建设,促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以提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