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检察院组织开展公车管理专项检务督查

15.09.2015  11:40

      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严禁公车私用、警车私用的专项规定,切实将八项规定落实到位,近日,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开展为期两周的公车管理专项检务督察活动。   

      9月11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该院纪检组长再次重申公车管理相关规定,着重强调公车(警车)使用必须用于公务(警务)的要求,院领导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警车他用的情况发生。同时,该院检务督察小组对一周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展开专项督察,重点督察公车(警车)的使用是否先审批后使用,是否有用公车(警车)处理私人事务,并对八小时外公车(警车)是否集中停放在单位车库进行了登记和统计。  据悉,自去年以来,该院实行公务用车“统一停放、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的公车管理制度,每周召开驾驶员例会,强化领导责任和内部监督,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方位规范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