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城管局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

06.11.2017  23:53
 

今年来,海安县城管局紧紧围绕上级有关“放管服”工作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举措,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召集负责审批(服务)权力事项的科室、单位负责人,部署“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听取汇报了解开展情况。局分管负责人先后到县审改办、编办、行政审批局等部门主动对接工作。局相关科室、单位均安排专人与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室和专业网络公司学习,熟练掌握网上办理的各项业务知识和技巧,为将审批(服务)权力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和最大限度地做到“不见面”办理夯实基础。

二是全面梳理,优化服务。经对照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服务)权力清单,该局将梳理出的33项审批(服务)权力事项上报县审改办核准,同时明确所有事项均可以网上办理,其中24项为“不见面”办理事项,其余9项全部为只见“一次面”办理事项。经县审改办核准,县政府办发文公布海安县第一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海安县城管局为20项。文件公布后该局立即安排专人对公布的20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办事指南、承诺期限等进行再梳理再核对,确保完全符合网上“不见面”办理的标准要求,同时继续对未公布的13项审批(服务)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又将其中9项列入“不见面”办理事项范围,并对照“不见面”办理的标准要求,优化网上办理程序,力求在今后办理过程中能够真正“不见面”,没有流程缺陷或留下工作后遗症。

三是简化流程,创新便民。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审批(服务)文书材料等,可以委托邮政EMS送达模式前,该局即专门发文要求全局上下要利用各种形式为当事人和管理对象,进行审批(服务)权力事项办理的全程帮办、代办,如执法大队区域中队执法人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并获得委托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代表当事人到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程代办审批(服务)事项,包括送达决定文书等材料,也可以指导当事人网上办理实行帮办,让部分只“见一次面”办理的审批事项也能实现“不见面”办理。

下一步该局将在确保完成88%以上的审批(服务)权力事项为“不见面”办理事项,上报清单并网上标注完毕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事项所需提供的材料及办结时限,力争在“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对仍需“见一次面审批(服务)”的权力事项,在不断简化办事程序的同时,充分利用代办帮办举措,最大限度实现“不见面”办理,做到“不见面”办理是原则,“见面”办理是例外。(海安县城管局:吴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