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史上最大贩毒案宣判 主犯等4人一审获死刑
2013年下半年以来,以广东毒枭陈程为上家的贩毒、贩枪的11名犯罪团伙,从广东非法运输、贩卖毒品甚至枪支,以毒友为下家,以亲缘关系为纽带,召集有老乡亲戚关系人为其运输毒品、收汇毒资,以南通市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8924.29克及其他毒品(其中查获甲基苯丙胺6251.29克),“成就”了南通史上最大的贩毒犯。
18日下午,这起贩毒案在通州法院一审宣判,陈程等4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团伙其余7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双重身份,毒枭挥师南通
这个被称为南通史上最大的贩毒团伙的头目,就是名叫陈程的大毒枭。别看他剃着光头,带着脚镣手铐,但面对法官的宣判,显得一点也不在乎……
陈程,又名黄友海、陈小辉,绰号“阿辉”、“小飞”,男,1971年6月出生于广东省汕尾市,小学文化。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6年3月22日被广东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2011年6月14日刑满释放。2014年5月4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栽在南通警方手上。
据法院审理查明, 2013年下半年,陈程为贩卖毒品,由“老五”介绍,认识了前去广东省汕尾“接洽”贩毒业务的淦家忠等人。在海边一幢房子内,暂住南通的江西永修县人淦家忠和“阿辉”及其马仔梁坤专见面,当淦家忠看到房子内很多玻璃罐里面在结晶产生冰毒时,他知道遇上了一个“大人物”,有了发大财的好机会。过了两个月左右,陈程和彭明进开车到南通,在淦家忠的带领下来到通州区平东镇金桥村——淦家忠的暂住地,与淦家忠、袁自锦商定,陈程以每克70元的价格向淦家忠贩卖甲基苯丙胺,袁自锦负责在南通市接收毒品及向淦家忠催要毒资,并向陈程收取交易总额的10%好处费。至此, 陈程正式挥师南通贩毒,在8月至10月短短3个月内,陈程采用物流或者安排他人送货等方式,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共计4800克。
狡猾的陈程使用了两个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合法身份证件:一个叫“陈程”,一个叫“黄友海”。“陈程”出生于1971年6月10日,住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凤山街道盐町头尾社十三巷26号;“黄友海”,出生于1969年8月28日,住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红草镇辰州村委会辰州前五路12号C。平时,他一直用“黄友海”这个身份证件。即便他包养的女人,也弄不清他到底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的绰号“阿辉”或“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