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法医鉴定结果出炉:孩子被认定轻微伤

24.09.2015  10:12
被打孩子童童

  现代快报9月23日南京电 还有5天,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就要在南京市浦口法院开庭了,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被检方提起公诉。今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李征琴的辩护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王永杰、王常清律师处获悉,昨天李征琴已经向法院递交“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这份由著名的法医鉴定专家胡志强和庄洪胜联合署名的鉴定结论显示,被打孩子童童(化名)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而此前,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医鉴定的结论为童童受轻伤一级。

   虐童案”养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受审

  今年4月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辖区某学校老师反映,9岁男孩童童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遭其养母殴打所致。当天,网友“朝廷半日闲”在微博上发布童童被打照片,引起网友大量转发。

  4月5日凌晨,童童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鉴定,李征琴殴打童童致其轻伤一级。当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浦口区检察院未予批捕,随后李征琴被取保候审。

  7月20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对李征琴案提起公诉。该案将于9月28日上午在南京浦口区法院公开审理。

   法医学书证审查:孩子受“轻微伤

  今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李征琴的辩护律师王永杰处获悉,李征琴昨天向法院递交了“法医学书证审查意见书”,这份由胡志强和庄洪胜联合署名的鉴定结论显示,被打男孩童童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王永杰表示, 此前李征琴曾多次提出要求重新对童童伤情进行鉴定,“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学鉴定童童为轻伤一级时,李征琴一直认为孩子的伤没那么重。

  7月25日,李征琴通过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进行法医学书证审查,明确被审查人童童的损伤是否构成轻伤一级。

  北京云智科鉴咨询中心的意见书显示:被审查人童童的损伤不构成轻伤,可评定为轻微伤。据了解,鉴定人之一的胡志强,曾在“复旦林森浩故意杀人案”上诉案中,作为有专门知识的证人出庭,对黄洋死亡原因提出异议。本案中胡志强将作为辩方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王永杰表示,如果童童的伤情没有构成轻伤以上伤害,李征琴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为轻微伤,则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作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