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版权业六大成果

17.11.2015  09:15

              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并进一步完善

  自2011年以来,全国形成了集软件和一般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版权质权登记为一体的著作权登记体系,以版权保护中心、版权协会为主力的版权社会服务机制基本建成,在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了作用。

  版权示范工作全面推进

  共授予成都、青岛等8个城市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称号;山东即墨等2个城市获批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授予腾讯科技公司等56个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南京新城科技园等18个园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各地纷纷将示范工作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一系列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形成了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群众支持的创建格局,充分显现了版权示范工作在地方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版权产业进一步融合发展

  “十二五”期间,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持续合作,开展了我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调研。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已达3.57万亿元,软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达到2.06万亿元,占全国GDP的6.87%,上海、深圳、北京占比超过10%。

  版权交易平台初见成效

  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和推动下,相关省、市建设了一批综合性版权交易平台,北京、上海、福建、山东、广东、陕西、四川等地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贸易基地的设立,对发挥各地区位优势,集聚版权资源,减少交易成本,打造版权产业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地推动了版权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版权登记工作再创佳绩

  2011~2014年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共计283.0169万件,比“十一五”时期增长了47.6%。截至目前,全国作品著作权登记共计689781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91952件,著作权质权登记328件,总量已达882061件,延续了近年来持续高速增长的发展态势,登记量再创历史同期新高。

  版权宣传培训机制更加完善

  宣传培训工作与立法、执法、司法、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各地充分利用网络时代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积极拓展版权宣传工作渠道,使版权宣传工作上台阶,形成了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为重要平台,并配合“剑网行动”、国际交流等版权重点工作开展宣传的常态机制。特别是搭建新媒体传播平台,开通了国家版权局的官方微博和微信,2015年入驻今日头条;连续举办五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将版权宣传工作深入校园;连续举办了12期“版权相关热点问题媒体研修班”,引导版权宣传工作正确舆论,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版权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