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29.11.2014  11:41
  28日,全省市县公安局长会议在南京召开,对打击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公安安全监管、推进执法规范化等提出新要求。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立科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要建立信息引领下的精确打击模式,建立办案质量主导的深度打击模式和警务合作框架下的协同打击模式,提升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涉及民生犯罪的能力水平。全面建立社会面巡防工作常态机制,重组城市巡逻体制,推进巡防队伍专职化、巡防勤务常态化、巡逻处警一体化;进一步充实巡特警岗位警力,街面路面刑事治安警情均由巡警力量先期处置,居民区警情由派出所社区民警先期处置。
  据悉,公安部门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行政处罚信息作为失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提高违法违规代价,形成倒逼约束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执法透明度,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涉及公共利益重大决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完善公安行政执法量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推行公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刑事案件归口法制部门统一法律审核制度,实现对执法办案全方位、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