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政“七五”普法新征程开启

08.08.2016  15:11

  财政部近日印发《全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开启全国财政“七五”普法新征程。

  根据规划,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深化,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财政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财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法治氛围。

  面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新形势、新要求,全国第七个五年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积极推进法治财政文化建设。

  规划明确,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广大财政干部、财务会计人员、高等院校财经类专业学生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财政行政执法人员。

  规划强调,要加强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管理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完善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财政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加大对财政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财政部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要根据财政工作实际需要,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传播财税法律知识,弘扬法治财政精神,建设法治财政文化,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顺利实施全国财政“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财政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专员办要完善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同时,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工作保障。健全财政普法考核评价制度,科学完善普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认真开展阶段性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