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0余万元都去了哪儿 扬州检察官揭秘小职大贪真相
两名年轻的女会计,先是被人怂恿挪用,继而主动贪污挥霍,案值高达8100余万。涉案单位领导涉嫌严重渎职,已被立案3人。这起典型的小职大贪案件,暴露出基层单位资金管理上的极度混乱。
2016年12月29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小职大贪”案件。两名年轻的女会计,先是被人怂恿挪用,继而主动贪污挥霍,案值高达8100余万。
她们的案发则来源于另一起案件。2015年2月,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对江都滨江新城管委会资金管理科原科长杨志梅涉嫌挪用公款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随着侦查深入,检察人员发现杨志梅挪用公款只是冰山一角。滨江新城管委会资金往来巨大,但是账目登记混乱、票据不全,会不会存在其他重大经济犯罪?检察院遂建议江都区审计局进行审计。半个月后,管委会资金管理科原总账会计季月、农经站原出纳陈文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而就在检察机关一步步调查取证时,季月、陈文早已紧张不安。等到专项财务审计开始之后,两人更是倍受煎熬,季月甚至想到了轻生。最终,季月、陈文做出了几年来唯一正确的选择——投案自首。
“闺蜜”是如何炼成的?
季月1982年出生,陈文比她小6岁。两人私交甚好,经常一起吃饭逛街,俨然一对好姐妹。但其实,这样的感情是被“经营”出来的。
季月从小丧父,由母亲一手带大,相比同龄女性,多了几分独立、果断。而陈文相对稚气,性格也较腼腆,平时做事更愿意听大姐姐季月的吩咐。两人已经各自组建家庭,生活平淡而幸福,但是一个男人的出现改变了她们的人生轨迹。
这个男人叫祝林。多个公司法人代表,名下豪车多辆,平时出入高档会所,出手大方,俨然一副成功人士形象。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弥天大谎。其名下公司大多为空壳,近千万的银行贷款无法偿还,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地举债度日。如此煞费苦心编织华丽外表,无非就是虚构经济实力,撒下更大的一张网。而季月、陈文不幸沦为猎物。
祝林与季月的丈夫属于生意伙伴,因而,早在2003年的时候,季月就认识了这位“大”老板,不过还不算熟络。2011年6月,季月从社区调到江都区滨江新城农经站担任总账会计,负责农经站收支填报审核,并保管农经站负责人印章。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只是一般朋友关系的祝林突然对季月变得特别热情,车接车送,频繁邀约吃饭,更是慷慨赠送价值数万元的名包名表。用季月的话讲,“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感觉奇怪并推辞一番,到后来渐渐麻木了,天真地觉得祝林财大气粗,不在乎这些小钱。”
但是老道狡猾的祝林怎么可能做赔本生意,在几个月后,祝林感觉时机已到,于是露出了狐狸尾巴。他向季月表示:“村里面很多钱都在你们这边保管,放在账户里面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借给我做生意资金周转。”
季月当然知道这不仅违反财经纪律,更可能涉嫌犯罪,所以很犹豫。但祝林再三蛊惑,月初借出月底还,神不知鬼不觉谁也不会发现,此其一;其二,允诺很高的利息,称作资金的高效利用。
季月又提出,需要出纳配合才可以完成挪用公款。陈文是和季月在滨江新城刚刚成立时一批进入单位的同事,平时关系尚可,但要成为同谋,显然冒险。
有备而来的祝林又掏出“糖衣炮弹”,提出季月可以约陈文吃饭逛街,再施以小恩小惠,所有费用他来承担。
果然在祝林的授意下,涉世未深的陈文与季月的关系迅速升温,成为好闺蜜。
火候已到,2011年底,“好朋友”祝林、季月向陈文和盘托出挪用公款的真实目的。祝林说,这是借钱,可以打借条,借来的钱是用来开金店的,会支付不菲的利息,或者干脆算上季月、陈文一股。
陈文一开始表示拒绝,但是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加上季月在旁边的鼓动,陈文实在没有勇气再次拒绝。终于,在祝林花言巧语的哄骗之下,陈文落水了。
9个盖子如何封住10个瓶子?
2011年年底,是季月、陈文第一次挪用农经站上的公款,挪了40万元,并一再要求祝林一个月内必须偿还。祝林自然是满口答应。
刚开始几笔小额挪用,祝林都能按照约定打借条并及时归还,单位上也没有任何风吹草动。季月、陈文也就不再提心吊胆,反而觉得挪用一些小钱不是什么大事。为了感谢二人,祝林更是大方地拿出10万元请她们俩到韩国旅游、购物。
随着三人关系的日渐“深厚”,三人“合作”得也是越发默契,祝林的胃口也就越来越大。借款数目从几十万到上百万,2012年的一笔竟达400万之多。而祝林已经无法按约足额归还公款,借条也是时打时不打。一直到2012年底,三人共计挪用管委会农经站账上资金近3000余万,其中有近2000万无法归还。
而此时的祝林已经无所顾忌,干脆表示生意投资失败,如果想要填补之前的窟窿,需要继续借钱让其周转回本。听到这个回复,季月、陈文头一次感觉到自己落入了祝林的陷阱。但是时至年底,单位马上要盘账,这2000万的亏空如何处理呢?
三人早已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祝林出了个馊主意,表示农经站账户户头在招商银行,自己和招商银行的会计梁明熟悉,可以让他帮忙伪造假的银行对账单,暂时交差。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一招居然蒙混过关。此次顺利过关,也导致接下来三人更加疯狂地挪用和贪污。
虽然暂时逃过一劫,但是单位资金巨大亏空在那里,必须尽早填补,否则随时可能东窗事发。就在季月、陈文一筹莫展时,一个转机来到。季月从管委会下属的农经站调任到管委会工作,职位还是总账会计。管委会账户不仅资金更加雄厚,而且管委会下属企业、部门众多,资金经常转来转去,而账目管理同样混乱松散。这对于季月、陈文、祝林来说,简直是发掘到了一个更大的宝库。
于是从2013年开始,三人决定先将管委会资金通过划拨方式转移到下属农经站,然后再由农经站转入祝林的个人账户。就这样,截止到2014年,滨江新城管委会账户上3300余万元的公款被季月、陈文、祝林三人合谋挪用,这些钱一部分用于填补农经站之前的亏空,另一部分则被祝林用于生意。
9个盖子无法封住10个瓶子,农经站的漏洞虽然补上,但是管委会的亏空越来越大。与其东拼西筹填补漏洞,不如用做平账目的方式永久占有这几千万的公款,一劳永逸地解决亏空问题。
两名女会计用公款购买的名表和豪车
他们总共伪造了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下辖5个村镇的农作物补偿协议、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专项高效补偿协议等数十份虚假补偿,滨江新城管委会支付了近4000余万元的补偿款。但从账面上看,每一项支出都“有据可循”,亏空已经补齐。
也正是从这一刻,季月、陈文的目的动机发生质的变化,归还的念头被抛之脑后,挪用公款渐渐演变成侵吞贪污。用季月、陈文的话来说,祝林的几千万都是有借无还,管委会这边也已经不可能偿还,挪用、侵吞的事情早晚会被发现,还不如在东窗事发前自己也多享受一下。于是2015年后,季月、陈文不再理会祝林,而是直接挥霍贪污截留的公款。两人分别购买了近400万的别墅一栋,单价数十万的卡地亚、欧米茄等昂贵名表,以及各种名牌化妆品、名包。季月还买了近200万的两辆情侣款宝马跑车,一辆他们夫妇使用,一辆给了他人。她们还拿着单位公款去搞个人理财,当然也是赚少赔多。
就这样,以前普通的小会计一时成了人们眼中的“大富婆”。为了消费方便,她们还办理了十几张银行卡,一旦没钱了,就从单位账户向卡上转个几十万乃至数百万。
季月、陈文的身边亲属朋友发现两人的暴富之后,也竟纷纷打起借钱的主意。季月、陈文更是毁灭前的最后疯狂,对于借钱的亲朋好友来者不拒,大大方方地动辄几十万乃至数百万的出借。
2016年12月29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季月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600万;被告人陈文有期徒刑14年,罚金200万。涉案的别墅、汽车、珠宝、手表全部没收上缴国库。2017年1月10日,被告人季月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以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小职如何养成大贪?
季月、陈文这样两名青年女会计,先是被人怂恿挪用,最后主动贪污挥霍,案值高达8100余万,固然有主观因素。
但客观上,他们的作案手段并非天衣无缝,也谈不上多高明,只要制度健全稍加留意,就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损失。但是案发单位财经纪律松懈,私设小金库且账目混乱,权责不明,也为蛀虫的繁衍滋生提供了便利条件。财务主管人员对账目安全漠不关心,竟然将出纳印章和会计印章放在同一人手上。平时检查也只是限于账目数额表面,对于账目合理性和票据的真实性没有一丝警觉性。
甚至,对于季月、陈文挥金如土般的突然“暴富”,社会上已有传闻,但单位领导和检查组竟然没有任何发现,只是简单查看账目,发现收支平衡,连银行电话都没有拨打,就武断地认为没有问题,致使国家财产的继续流失。他们不知道的是,账上的钱早已不翼而飞,只是些空头数字罢了。一直到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介入案发,涉案单位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才如梦初醒,否则账目上仅剩余的部分公款也必然无法幸免。
对于主管领导的这些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检察机关顺藤摸瓜、深挖根源。经过细致排摸和外围取证,扬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干警发现:扬州市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原主任孙爱国(正科级)不仅在单位资金管理上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资产流失,同时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滥用职权,帮助非拆迁户以拆迁安置价格购买拆迁安置房,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江都区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对孙爱国提起公诉。
滨江新城管委会资金管理科科长杨志梅严重不负责任且违反财经纪律,对于季月在其眼皮底下进行的鲸吞式挪用贪污行为没有任何察觉,导致季月、陈文的胆子越来越大,国家损失越来越多,可以说是案件发展扩大的重要因素。江都区检察院依法对杨志梅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最终江都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总账会计严萍也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农经办负责人焦大圣虽然因为情节轻微没有受到刑事追责,但检察机关将线索移交纪委,最终焦大圣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作行政降级处分。
对于案件被告人之一的祝林,检察机关迅速查封、扣押其名下资产,追回涉案款项数百万元。祝林一直心存侥幸百般抵赖,从立案到审查起诉一直辩称:借钱是有,但不知道所借款项是公款,挪用的事情也不知情。尽管“零口供”,但证据扎实,最后法院认定祝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检察机关也及时锁定了向季月、陈文借款的7名债务人,规劝及时还款。被告人季月、陈文用公款购买的房产、汽车、理财产品、贵重首饰被扣押查封,经估价约合人民币近千万元。另外几名被告人家属也表示愿意尽力退赔国家损失。最终,扬州检察机关追回涉案款物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
至于那位银行会计梁明,也付出了代价,被银行开除。(顾学荣 顾广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