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突出“环保优先 环境立区”理念 让居民享受生态创建“红利”

01.12.2017  09:29

  “傍晚,去人民公园走走,晚风徐徐,小桥流水。假期,带着一家人游溱湖逛湿地,清风拂面,水波荡漾。现如今,姜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拿出手机就能拍出好多美景。”家住泰州市姜堰区东方明珠城的90后朱晓颖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如今,她觉得家乡的美景一点不比外地差。

  近日,姜堰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这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最高城市荣誉,考核指标涵盖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10大类37项,姜堰各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

  国家生态区、全国绿化模范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江苏省环保模范城市……在此之前,姜堰已获得不少以“绿色”和“生态”为主题的荣誉称号。“近年来,我们以国家生态区创建为基础,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更加突出‘环保优先、环境立区’理念,生态文化、生态经济、生态文明齐头并进,致力形成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生改善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姜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以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意见为契机,顺应群众对良好生态的期待,推进‘263’专项行动,坚持把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生态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城乡居民充分享受到生态创建带来的‘红利’,成为生态创建最大的受益者、最有力的支持者。

  姜堰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支撑,通过示范区创建,强化源头控制和倒逼机制,摒弃拼资源拼消耗的粗放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创建机制,突出“规划引领、政策引导”的创建思路,坚持“责任清晰、奖惩分明”的创建导向,创新“资源整合、多元投入”的创建模式,营造“形式多样、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

  姜堰整合各类生态文明建设资金20亿元,用于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并通过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引导外来资本、社会资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仅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引长江水等重点工程已吸引社会投资近亿元。该区还在全国首创村居“两委”生态文明委员和环境保护委员,并明确其具体职责及运行奖补机制,推行“日巡查、周汇报、月总结、年考核”,填补农村生态环保组织架构空白,推动环保触角向基层延伸。

  把环境作为最宝贵的资源来维护,姜堰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严把项目审批的产业政策关、空间布局关、环境容量关,近年来,共否决化工、印染、冶金等项目57个,涉及投资额20多亿元。此外,该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突出发展以石油钻具、汽车零部件、船舶配件为主体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实施化工企业关停并转,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区82家化工生产企业减至55家,2018年底前减至28家;发展智能电网、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产业高端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

  推进转型升级,姜堰取得了显著成效。把生态作为特色农业发展的第一品牌,姜堰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终期绩效评价位列全国第一;把壮大服务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的战略重点,2016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60亿元,增长10.8%;积极开展社会和企业节能活动,全区单位GDP能耗为0.36吨标准煤/万元,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开展工业企业循环经济试点,12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建成一批循环农业示范基地。

  全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100%,环境信息公开率100%,环境信访案件反馈率和处理率100%,森林覆盖率25.63%,疏浚整治三级河道300余条……一个个数字勾勒出姜堰人的生态获得感。

  环境更美、生态更优、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安康的美丽姜堰正扑面而来。

  ( 吴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