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3名网络差评师被起诉 他们终要为失信“买单”

09.11.2018  17:42

  不给钱,就差评?曾在网络中滥用评价权利、恶意差评敲诈商家的杜某、邱某、张某三人,在受到刑事判决后,再次成了被告。

  今天,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恶意差评师案在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巴巴以侵权为由,将上述三名差评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赔偿1元,并在淘宝网主页上向广大商家致歉。

  今天上午,邱某、张某出庭应诉,当庭表示愿意道歉。

   恶意差评获刑后再被追民责

  2017年4月,杜某等人共谋利用恶意差评在淘宝上敲诈商家。落网前三人共敲诈了5位商家,最少的给了600元,最多的给了8800元,涉案金额20400元。在接到商家举报后,阿里巴巴安全部协助警方侦破了此案。

  杜某、邱某被抓后如实供述,张某则向警方投案,案发后邱某和杜某主动退回赃款。

  据三人供述,杜某曾在电商平台经营一家店铺,后遭遇职业差评师。杜某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觉得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门路。他加入各种兼职招聘QQ群,挖掘“下线”。而身为海门市公务员的邱某很想要在网上兼职,与其一拍即合。邱某随后又让弟媳张某加入一起“做任务”。

  法院认为,三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该案中,杜某系主犯,邱某、张某是从犯。杜某、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张某主动投案,因此法院对三人均从轻处罚。

  同年11月7日,海门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二万元;判处邱某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判处张某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八千元。判决后三人未上诉。

  今年8月,淘宝认为杜某三人向评价系统中恶意注入虚假数据、损害了淘宝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权利,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称,三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数据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根据《侵权责任法》 规定,要求三被告共同赔偿1元,承担该案律师费等合理支出2万元,并在淘宝主页向广大商家赔礼道歉。

   差评师:承认有错 愿意道歉

  上午9点半,在江苏海门法院法庭,邱某、张某出庭,而直到开庭,杜某也未出现。

  “杜某等三人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被敲诈的商家权益,也侵犯了阿里对评价数据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原告代理人表示。

  “我确实错了!”邱某表示愿意道歉,但称是受了杜某欺骗。张某则表示,“我不是恶意对淘宝,如果真造成了损害,我可以给淘宝道歉!”二人均表示,现在所有的差评已被删除。

  “假的评价一直都有,不能说我们的那几个差评就给淘宝的评价系统造成了很大影响。”邱某辩解说,她们的行为伤害最大的是商家,而不是淘宝网。

  对此淘宝的代理人表示,“赔偿不是目的,起诉的目的是要求对恶意刷单行为进行处罚,对所有消费者以警示,要诚实”。

  该案未当庭宣判。(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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