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头版:柔肩为民匡正义——记“江苏省优秀公益律师”郝秀凤

09.01.2017  13:06

  

□本报特约记者 张全连 本报记者 郑 弋 施为飞

  跨越2800多公里,从东北的三江平原到长江之南,从黑龙江大学到常州广播电视大学,从做大学教师到做公益律师,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主任郝秀凤的转行令人称赞。

  有人不解地问她:“凭你现在的资源,一门心思做律师,收入一定很丰厚,为什么非要选择公益事业?

  “矢志为民匡正义,情倾法治护苍生!”郝秀凤掷地有声。

  怀揣法治梦想,肩扛责任担当,郝秀凤从事律师工作20年,追寻公平正义的脚步从未停歇,法治为民的每一个足迹都写满精彩。先后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8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的许多法援案件被收入全国《优秀案例集》,成为当地律师的“标杆”,在群众中赢得了“好律师”的口碑。2016年12月,她被授予“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公益律师”荣誉称号。

  坚定法治信仰,替普通百姓主持公道

  “郝律师是好人,她不收一分钱帮我打赢官司,我不知怎么谢她!”1月6日上午,刚拿到5.4万元补偿金的特木勒眼噙着泪水对记者说。

  6年前,舞蹈演员特木勒与天宁区某文化发展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书》,约定特木勒负责演出编排,月薪4500元。就这样,他在该公司辛辛苦苦干了近6年。

  不料,去年8月,公司突然无缘无故将其辞退。特木勒气愤至极,拿出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但公司以种种理由矢口否认。

  特木勒家住内蒙古赤峰市农村,母亲年迈多病,更让人揪心的是,其父患病手术后落下半身偏瘫,平时只靠轮椅行动,家庭生活全靠特木勒这个“顶梁柱”来维持。这次公司解约,使本就困顿的家庭失去了支撑。

  “你挣钱养家糊口不容易,这个官司我免费打。”多次交涉无果,特木勒倍感心力憔悴,无奈之下找到郝秀凤。

  为还原事实真相,郝秀凤走访有关部门,听取证人陈述,摘录、复印相关材料,并代其向天宁区法院提起诉讼。

  “判断双方是不是劳动关系,应根据其是否受公司管理及公司本身的营业范围来认定。”郝秀凤说,特木勒在公司工作多年,公司一直以银行打卡方式按月支付工资,双方应属全日制劳动关系。

  法庭上,尽管公司老板百般抵赖,但郝秀凤用法律和证据说话。天宁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补偿特木勒5.4万元的诉讼请求。

  “郝律师为人热心,经常自掏腰包为受援人排忧解难,办理每一个民事维权案她都用心去做。”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旭东说,法治为民度高不高,既看心之纯度,也看行之笃定,“坚定法治信仰,为民主持公道”,在郝秀凤这里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坚持依法相助,为贫弱者撑起“法治保护伞

  “我没啥报答郝律师,不让送礼,我就上门送她一面写有‘依法维权令人敬’的大红锦旗”。新年第一天,钟楼区舒女士送来锦旗,感谢郝秀凤依法相助,帮她远离家庭暴力。

  舒女士与邵某十年前自由恋爱结婚,生一女孩。受“儿子才能传宗接代”的错误影响,脾气暴躁、重男轻女的邵某动辄将不生儿子的缘由放在妻子头上,并多次殴打妻子。

  因家庭暴力属个人隐私,心地善良的舒女士选择了忍耐和妥协,无休止的家暴就这样周而复始。

  去年3月的一个晚上,夫妻再次争吵,邵某提出离婚,舒女士决意不从,邵某乘其不备,拎起一瓶开水浇到舒女士头上,并劈头盖脸一阵毒打。舒女士被送到医院确诊为面部、双眼、右耳、后躯干、左手等多处烫伤,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伤。

  此次家庭暴力,舒女士心灵受到重创。接着,邵某不顾舒女士患上抑郁症,向钟楼区法院起诉,要求与妻解除婚姻关系。

  “请你们为我做主,请救救我的家庭!”身心俱痛的舒女士慕名找到郝秀凤,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这不是一起简单的离婚纠纷,还涉及妇女权益保护和刑事上的故意伤害。”郝秀凤认为。在调查取证时,她了解到夫妻俩婚初感情尚可,舒女士善待公婆,家里照应妥帖。为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也本着给丈夫改过的机会,舒女士不同意离婚,愿接受调解。

  “本案原、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多年,并育一女,已有感情基础,还没到非离婚不可的程度。”去年5月,法院经慎重考量,采纳了郝秀凤的请求。

  经司法鉴定证实,邵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舒女士再次委托郝秀凤为其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

  “夫妻权利平等,打人要负法律责任。”郝秀凤在法庭上晓之以理、明之以法,批评邵某恃强凌弱,最终邵某承认了错误,当庭向妻子道歉,并赔偿舒女士医疗、护理等所有费用。

  为帮助妇女摆脱家暴“魔咒”,近年来,作为常州女律师联谊会领头人,郝秀凤组织“百名女律师牵手巾帼维权站”志愿者服务,积极倡导“和睦家庭,幸福常州”新风尚。结合《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举办法治讲座210多场次,解析家暴危害,提升了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坚守公平正义,竭尽全力捍卫法律尊严

  “看起来温文尔雅,但她办起案来狠劲十足。”说起郝秀凤,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禁不住竖起大拇指。

  辽宁籍朝鲜族大学毕业生权鑫于2004年初筹集100多万元在张家港投资创业,并担任公司副总。

  2008年10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勇某指控权鑫在任副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浙江某公司送来的六张承兑汇票贴现共计人民币258640元占为己有。因此,某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将其批捕。

  筹集巨款在外打拼,100多万元打了水漂,还将为公司索要欠款定性成“侵占”,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做法,让权鑫绝望至极,震惊与愤懑难以言表。

  2008年11月1日,郝秀凤受权鑫家人请求,冒着绵绵秋雨来到看守所,凝神望去,隔在铁栏后的权鑫目光暗淡,神情沮丧。

  “我是专门为你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郝秀凤开门见山,我看过你的案卷,也问过有关人员,如强扣帽子,歪曲事实,我会依法还你清白。

  无助的权鑫缓缓抬头,看了看语气平缓而坚定的郝秀凤,透着一丝希望的眼神一闪而过,目光依旧冷漠和疑惑。

  “作为律师,坚守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是我的职责。”郝秀凤亲切入理的话语,句句敲击着权鑫的心扉。

  “我没侵占,我是冤枉啊!” 渴望自由的权鑫打开话匣,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气愤,抑制不住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洒落衣襟。

  “打官司需要证据,不管多难,我们一起把事情弄清楚。”郝秀凤扶了扶眼镜,文静的脸上充满着坚毅。

  心中有法治,脚下有力量。郝秀凤频繁奔波于杭州、苏州等地,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撰文近10万字,全身心投入辩护准备。

  这注定是块难啃的“硬骨”。一审开庭,法庭判其有罪,郝秀凤据理争辩,坚持无罪辩护意见,并称如二审维持一审对权鑫的有罪判决,她将继续代理申诉。

  再次出庭,郝秀凤发表精湛感人的无罪辩护意见,声情并茂,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的辩护思路赢得了二审法官、检察官的认可,也触动了旁听席上的人们。

  休庭后,她将庭审意见整理成详尽的辩护词提交合议庭,并向审判长写了一封信,恳请公正审判,以免酿成错案。此举为案子峰回路转起到了关键性作用。2011年6月10日,某市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郝秀凤的无罪辩护意见,为权鑫赢回了自由和尊严。

  “作为一个法律人,奋斗的目标不应只限于追逐个案的正义,而是全社会的公平。”郝秀凤坦言,公平是律师的良心,护法为民是律师的路径。

  坚守法治书大义,为民担责不停歇。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郝秀凤先后捧回常州市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常州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律师”、中国法学会 “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奖牌。